各地冷库火灾案例表明,火灾事故主要集中在建库和维修过程,正常使用时火灾危险性相对较低。
因此,冷库防火工作的重点应聚焦于施工建造和维修环节。
冷库需在墙面粘贴油毡防潮层防止外墙潮气渗入,粘贴前需大面积涂刷冷底子油,施工时需注意以下防火安全要点:
配制冷底子油时,应将明火加热熔化的沥青移至安全地点,冷却后再缓慢加入煤油,同时持续搅拌确保均匀混合。
涂刷冷底子油(尤其大面积连续施工)时,需停止库内其他所有施工操作。照明应使用带防护外壳的投光灯,电线接头、插座和开关不得安装在库内,施工期间禁止打开照明灯具护罩或外壳进行修理,避免产生火花引发燃烧爆炸。
冷底子油全部涂刷完毕后,需经过 5-7 天安全干燥期,确保表面及内部达到规定干燥程度。期间库内禁止火种进入,需安排人员值班看守。禁止用汽油或苯替代煤油,或在煤油中掺入汽油配制冷底子油,施工中不得采用喷涂方式操作。
焊接插板墙柱钢筋时,需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(如用铁板隔离),使火花、熔渣落在铁板上再散至安全区域。焊接点下方需安排人员监护,并配备灭火器材;必要时可对焊接部位、受传热影响的周边区域,以及可能溅落火花的防潮层、软木层等注水浇湿,防止阴燃。
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带防护外壳的投光灯。若受条件限制使用大功率灯泡,因其表面温度通常在 300℃以上,需临时固定在铁架上,与防潮层施工点(含油毡临时存放点)保持 1.5-3 米安全距离,避免贴靠可燃材料引发起火。
冷库夹墙及库房墙、柱、顶部采用软木(砖)作隔热层时,施工需注意:
从防潮隔热材料敷贴到稻壳灌填阶段,是冷库施工防火的关键时期。基建单位与施工单位需密切配合,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,限制工地用火、用电、焊割等危险操作,双方派专人值班,配备充足灭火器材并保障消防车供水,必要时可联系当地消防队驻防保护。
稻壳运至工地后,需存放在远离冷库主体建筑的安全区域,周围严禁明火;临时堆场的电气线路安装需符合规范,屋顶需做好防雨措施。
墙面稻壳灌填需在混凝土插板墙安装完毕后进行,分层灌填(每次约 30 厘米),用棒捣实,灌满后及时盖好顶部混凝土防火盖板。
屋顶层稻壳通过屋面预留孔洞顺序灌填,确保填足塞实,灌填完毕后将洞口盖板严密封实。
电气线路安装不当易引发冷库火灾,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:
线路设计安装时,电源进线不得直接穿过可燃隔热层,应通过门框边预埋套管敷设;若必须穿过可燃隔热层,需外加套管防护,且在套管外 8-50 厘米范围内,用石棉泥、玻璃纤维、蛭石或以氯化石蜡调和的瓷土等不燃材料填实隔断。
冷库内固定电气线路需穿管明敷,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潮型。禁止在可燃隔热层内直接敷线,不得将开关安装在库房内。
门框及走道地坪防冻电热线(穿于紫铜管内的软性康铜丝橡胶电阻线)安装时,需将电源接头盒箱安装在墙内,套管外用不燃隔热材料隔断。防冻电热线电压不宜超过 36V,调压器调节范围需限制在安全温度内,避免因安装错误导致电阻线过热起火。
施工临时电线必须采用橡套电缆,严禁从可燃隔热材料内通过。大功率照明灯具不得贴近可燃物或隔热层,需用灯架临时固定;停止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。
氨属于可燃气体,其爆炸极限为 15%-28%(现行通用标准)。根据现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,氨压缩机房列为乙类火灾危险厂房,应采用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建筑,同时需符合《冷库设计标准》(GB 50072-2021)的专门设计要求。
氨压缩机房需按规定设置足够泄压面积。
电气设备需选用防爆型。
配备紧急泄压装置及可供抢救时喷洒水雾的消火栓。